民政低保
申请低保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|
申请享受低保待遇,按属地管理的原则,以家庭为单位,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(或户籍)所在街办低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: 1、身份证复印件,户口簿(含首页)复印件; 2、家庭所有成员近期三个月合法收入证明(证明材料原件或工资存折复印件);连续二个月的电费水费电话费单据; 3、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申请对象,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; 4、结婚证复印件,离婚证复印件(或判决书)、离婚协议复印件; 5、残疾人的残疾证(含首页)复印件; 6、患大病家庭成员的医疗诊断证明(县级以上医院的原件)和药费支出单据; 7、学生证明(学校证明)原件;房产证复印件; 8、户口空挂地社区或村居出具收入、住房情况、是否享受低保失业金证明、子女求职未就业证明、子女有无赡养老人能力的证明、家庭成员中患病的诊断证明和药费支出单据、是否享受失业金证明、自己租房费用证明、房屋出售证明、房屋出租证明,父母跟随子女生活是否退离休证明,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出具结婚证明,女性50岁以下、男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就业需出具劳动保障提供的已求职未就业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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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市猇亭区七里新村社区 后台管理